1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、用地规划许可、工程规划许可、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,对接住建局、自规局等外部部门。
2、负责工程施工、监理、检测、测绘等委托、招标工作,审核招标文件、签订相应合同。
3、监督施工单位落实质量、进度、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,定期检查施工现场,处理技术问题与突发事件。
4、协调施工、监理等参建单位关系,监督各参建单位合同履行情况,对隐蔽工程、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。
5、审核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,严格履行校内审批程序,确保投资可控。
6、跟踪合同执行情况,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,完成资金拨付。
7、组织工程竣工联合验收,办理竣工备案手续。
8、初步收集整理好项目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并移交资料管理科;
9、督促施工单位履行质保期维修责任,做好回访保修工作。
10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